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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和成果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5 09:32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连社联发〔2017〕41号

各县区、高校社联,市各社科类社会组织,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连云港市“十三五”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规划》有关精神,充分发挥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在联系、团结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方面的优势和作用,深入了解、掌握全市社科专家学者队伍的发展情况,有效整合和利用社科人才资源优势,推动学科建设和社科专家队伍建设,更好地为我市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和加快国际化海港中心城市建设当好参谋助手和提供智力支持,经研究,决定建立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和成果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入库的专家对象和成果范围

1.入库的专家对象。入库专家主要是我市从事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伦理学逻辑学、历史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人类学、地理学、情报文献学宗教学、语言学、文学、美学、艺术学、新闻传播学、体育学、军事学等学科领域的理论与实践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

2.入库的成果范围。入库的成果主要是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性公开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社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获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相关部门采纳的咨询报告,获得市政府及以上优秀成果奖的研究成果等。

二、入库专家的条件

(一)申报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能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开展研究工作。

2.所学或从事专业属于哲学社会科学范畴(含新兴学科、交叉学科)。

3.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承担学术工作。

(二)申报人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在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有代表性学术成果。主要包括(满足一项即可):曾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性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曾出版1本及以上学术专著,曾获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相关部门采纳的咨询报告,曾获得市政府及以上优秀成果奖的研究成果等。

三、入库程序

1.专家由所在单位推荐,申报者个人填写《专家推荐表》、《研究成果登记表》(见附件1、2),并报送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审核并汇总填写《信息汇总表》、2016和2017年度《研究成果汇总表》(论文、专著、咨询报告)(见附件3、4、5、6),加盖公章后将纸质和电子版表格一并报送市社联;

3.市社联审核后入库。

四、管理和要求

1.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和成果库的信息由市社联统一进行管理;

2.根据工作需要积极为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社科专家需求信息,促进人才成长和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发挥社科各类专家在我市管理和决策中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

3.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基础上,将部分信息在一定范围内上网公布,实现专家和成果资源信息共享;

4.专家库和成果库实行动态管理。涉及入库专家工作调动、职称学历变化、新获奖励、新的研究成果等重要信息变动,由所在单位于每年12月底前将该年度专家库和成果库信息变动整体情况报送市社联,确保信息的动态更新和出入库渠道畅通。

5.专家库和成果库的信息采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采集、严格把关,努力做到不重、不错、不漏,确保信息真实、全面、有效。

请各单位从连云港社科网下载《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库研究成果登记表》、《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2016和2017年度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库研究成果汇总表(论文、专著、咨询报告)》,填写后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于2017年12月30日前报送市社联科研中心。

联系人:汪海波

地  址:朝阳东路69号市行政中心338室

 箱:2751835221@qq.com

电  话:85825135、15062980868

附件1.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2.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库研究成果登记表.doc

附件3.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4、5、6.2016和2017年度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库学术成果汇总表(论文、专著、咨询报告).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