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市委书记市长圈定重大课题等全市应用研究课题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31 17:39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连社联发〔2017〕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决策科学化发展,经市委书记市长圈题、市委常委和市重点部门主要领导命题,现面向全市发布2017年度市委书记市长圈定重大课题等全市应用研究课题资助项目(以下简称“资助项目”),并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5.17”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全市改革发展中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以书记市长圈题,市委常委和部门主要领导命题为主要方式,着力推出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充分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

二、项目申报

1.申报时间。2017年3月17日至4月5日。

2.申报对象。本年度资助项目面向全市发布,主要以课题组为对象进行申报。

3.申报方式。申报者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表》(从连云港社科网上下载),并提交打印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市社联科研中心。

三、项目立项

2017年度资助项目立项采取“公开招标为主、委托立项为辅”的方式进行。

1.评审立项。市社联将从全市社科专家库中随机抽签或聘请外市专家组成立项评审委员会,根据每个项目的申报投标情况、参与竞标课题组资质、学术水平、科研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择优确定承担项目的课题组,并在连云港社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后予以立项。

2.委托立项。经申报评审未能确定项目承担人的项目,采取委托立项的办法,经公示后确定项目承担人。

四、经费资助

重大项目为市委书记、市长圈题,每项资助20000元;重点项目由市委常委命题,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命题,一般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自筹经费项目为立项不资助项目。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按《连云港市应用研究课题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成果报送与结项

1.报送中期成果。资助项目立项后,项目承担人须于6月30日前提交3000字的中期调研成果一份(主要包括研究对象的现状、问题和对策建议等)。市社联将召开项目研究中期评估会,并择优以《决策内参》等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以供决策参考。

2.提交结项成果。2017年9月30日前提交以下结项材料:(1)《鉴定结项审批书》(从连云港社科网上下载);(2)成果主件。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不少于2万字,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不少于1万字(文前要有摘要和关键词,文后要有参考文献);(3)成果附件。5000字的研究报告摘编(内容主要包括:研究对象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意见建议等),公开发表或交流文章的复印件等成果影响或效益证明材料,重要变更申请及批复等。(4)电子文档。报送结项材料时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档(word格式)。上述材料须一式3套报送,报送时配用档案袋,档案袋上请注明项目的类别(重大、重点、一般、自筹经费项目)、项目名称、项目号、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3.成果结项鉴定。资助项目结项采用集中评审方式,研究成果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予以结项。研究成果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免予成果鉴定,直接结项。

联系人:市社联科研中心汪海波,联系电话:85825582,15062980868(213764),邮箱:2751835221@qq.com,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行政中心338室。


                                                    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3月17日

附件1:申报表.doc

附件2:鉴定结项审批书.doc